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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卡的申领

发布日期:2011-08-05    浏览:

一、校园卡的申领指的是第一次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办理申请帐户与领卡业务。校园卡的补办请参看“校园卡补办”章节。

二、校园卡分为职工卡、学生卡、临时工卡和临时卡。

  • ●在编教职工、博士后、离退休人员、人事代理、外聘专家办理职工卡;
  • ●在人事处备案的临时工办理临时工卡;
  • ●所有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办理学生卡;
  • ●其他人员由相关部门提供证明可申请临时卡。

三、职工卡的申领

  • ●新入职员工携带本人身份证与人事处证明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办理;
  • ●2011年9月以前已经在人事处备案的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除外),已经完成照片采集的,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校园卡管理中心领取; 未参加照片采集的,携带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办理;
  • ●离退休人员可携带工作证、身份证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办理;

四、学生卡的申领

  • ●新生入校,由教务处与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办理申领并交由院系负责发放。其中有遗漏者可持本人学生证(或相关证明)、身份证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办理;
  • ●老生(毕业生除外),已经完成照片采集的,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校园卡管理中心领取; 未参加照片采集的,携带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办理;

五、临时工卡的申领

  • ●在人事处备案的临时工由人事处统一组织办理;

六、临时卡的申领

由于个别部门雇佣的临时工、来访人员未在人事处备案,不能办理正式校园卡。为方便这一部分人员的生活,特允许办理校园临时卡。具体要求如下:
1. 未在人事处备案的非在编人员可以申请临时卡。
2. 申请临时卡由该人员所在的二级部门负责人(副处级以上)在OA中代为办理。流程如下:
a、打开OA,点击“校园临时卡申请审批单
b、  填写申请人员信息,可在输入申请人姓名时弹出的“+/-号”选择增加或减少申请人员
      
c、  信息填写完毕,点击“发送”
d、  待申请单审批结束返回后,可通知申请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校园卡管理科(中油大厦202房间)办理
3. 各部门务必严格审核本申请人员名单。如发现弄虚作假为非本部门人员办理校园卡者,卡务中心有权拒绝办理,并提交学校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注:职工卡、学生卡、临时工卡第一次办理申领均不收取费用。办理临时卡需交50元押金,遗失、损坏不退。